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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2025年第57批招标招标公告

上海

发布时间:2025-11-07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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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报名中

,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项目名称进度
1.绿能公司临港顶科1.4区域能源站项目(一期)供能管网工程总承包计划工期:151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5月31日 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并按期调整。
2.绿能公司奉贤1#海上光伏项目光伏组件安装检测服务本项目光伏组件安装检测咨询服务在合同签订后即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直至完成服务范围内的陆上与海上的光伏组件安装检测以及出具检测报告与评估意见为止(暂定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6月15日,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辅助通风设备采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前完成交货
4.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末端空气处理设备采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前完成交货
5.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燃料制样、化验设备采购2026年03月01日前完成交货
6.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推耙机设备采购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7.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运煤及除灰专业排污泵设备采购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8.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主厂房一二期连廊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4月30日
9.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热工成套设备采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
10.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汽轮机润滑油采购(流标重招)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交货
11.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全厂检修起吊装置设备采购(流标重招)锅炉起重设备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5天;汽机起重设备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5天;输煤起重设备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5天。
12.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全厂基坑基槽增加余土外运处置施工(流标重招)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3月31日

2.2 招标范围

序号招标编号标段名称数量招标范围技术规格工期要求/交货期交货地点信息服务费(元)
1.DNYZC-2025-11-07-023-01绿能公司临港顶科1.4区域能源站项目(一期)供能管网工程总承包1批本工程供能管网采用四管制,主要涉及的市政道路为百谷路、临广路,管网自百谷路北侧红线处临港顶科社区1.1供能管网的端头接出,往南过百谷路后,沿橙和港东侧绿化往南,后过临广路至IO2-01地块地下室内,实现顶科社区1.1管网与顶科社区1.4管网的互相联通;同时预埋顶科社区1.4能源站出地下室至地块红线处主管网。本项目管网形式为枝状管网,绿化及市政道路下方管网均采用直埋敷设。拟建供能管道管径范围DN600~DN900,总长约600m,供能管道管材及管件甲供,其余施详见技术规范书计划工期151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5月31日 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并按期调整。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PDC1-0401单元顶尖科学家社区(四至范围:东至临广路东右侧、西至橙河港西、南至上恒路、北至百谷路北)1000
2.DNYZC-2025-11-07-023-02绿能公司奉贤1#海上光伏项目光伏组件安装检测服务1批工材料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投标人提供。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光伏组件安装检测咨询服务在合同签订后即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直至完成服务范围内的陆上与海上的光伏组件安装检测以及出具检测报告与评估意见为止(暂定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6月15日,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上海市奉贤区杭州湾北部海域1000
3.DNYZC-2025-11-07-023-03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辅助通风设备采购1批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辅助通风设备采购,包括圆形轴流风机、方形轴流风机、离心风机、混流风机、屋顶风机、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诱导风机、岗位风机、消声装置及其附属设备,包含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详见技术规范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前完成交货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500
4.DNYZC-2025-11-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1批采购多联式空调、新风机组、单元详见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上海市金山区漕泾1000
07-023-04末端空气处理设备采购空调和分体空调、风机盘管等设备及其相关附件,含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技术规范书前完成交货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5.DNYZC-2025-11-07-023-05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燃料制样、化验设备采购1批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2×100万千瓦机组燃料制样间制样设备、环保除尘设备和燃料化验室分析设备、实验台柜、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设备的供货、安装和试验调试。详见技术规范书2026年03月01日前完成交货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1000
6.DNYZC-2025-11-07-023-06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推耙机设备采购1批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2台推耙机设备采购,包括推耙机的供电、控制系统的设计、选型、制造、供货、安装监督、测试等。详见技术规范书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全部供货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1000
7.DNYZC-2025-11-07-023-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运煤及除灰专1批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运煤及除灰专业排污详见技术规范书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全部供货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500
07业排污泵设备采购泵采购,包括供货范围内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配合和进行方案优化工作等。术规范书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8.DNYZC-2025-11-07-023-08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主厂房一二期连廊施工1批漕泾电厂、漕泾二厂主厂房17米运转层平台连廊施工(下称一二期主厂房连廊施工),采用桁架结构,顶部布置轴汽管架,下部为人行通道,人行通道设安全栏杆、不封闭。详见技术规范书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4月30日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1000
9.DNYZC-2025-11-07-023-09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热工成套设备采购1批采购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热工仪表(成套)设备,包括变送器、液位开关、测温元件(热电偶、热电阻)、温度计、压力指示表、雷达液位计、磁翻板液位计、超声波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流量孔板及喷嘴、风量测量装置、仪用气源系统设备、仪表阀门、伴热详见技术规范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1000
电缆、防堵取样装置、输煤皮带皮带纵向防撕裂开关、输煤皮带皮带报警器、热工试验室等,以及热控配电柜(含热控电源分配柜、电动门及电磁阀配电柜)、保温保护箱、接地箱等。
10.DNYZC-2025-11-07-023-10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汽轮机润滑油采购(流标重招)1批采购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汽轮机用润滑油,每台汽轮发电机机组正常运行用油量约为40000升,两台机组共计80000升,本次招标总量按两台机组需求量的150%考虑,共计120000升。详见技术规范书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交货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1000
11.DNYZC-2025-11-07-023-11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全厂检修起吊装置设备采购(流标重招)1批全厂检修起吊装置设备采购,包括供货范围内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配合和进行方案优化工作等。详见技术规范书锅炉起重设备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5天;汽机起重设备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5天;输煤起重设备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5天。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1000
12.DNYZC-2025-11-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1批负责全厂基坑基槽增加余土约5详见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上海市金山区漕泾1000
07-023-12全厂基坑基槽增加余土外运处置施工(流标重指)万立方米的外运处置,包括外运期间的弃土场土方管理、土方挖、装、外运及合法处置。厂外土方消纳地点由投标人负责落实并合法处置,上海市渣土运输许可证由投标人负责办理,并配合业主实施第三方土方测量。承包人应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成功办理土方外运处置手续并取得《上海化学工业区土方运输登记表》,若未按时取得,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技术规范书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3月31日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标段名称资格要求
1.绿能公司临港顶科1.4区域能源站项目(一期)供能管网工程总承包(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
投标; 8. 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资质; 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1个市政管道或供热管网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 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 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6.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绿能公司奉贤1#海上光伏项目光伏组件安装检测服务(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经营状况良好; 4. 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 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 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 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 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 具有CNAS或CMA认证许可的检测资质; 2. 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50MW及以上规模光伏项目的组件检测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项目规模、签字页)、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辅助通风设备采购(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是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投标人;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国内600MW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辅助通风设备供货且投运成功1年及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其他要求:单价合同的供货范围应至少包含圆形轴流风机、方形轴流风机、离心风机、混流风机、屋顶风机、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诱导风机、岗位风机、消声装置中三类及以上,视为一个有效业绩。
4.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末端空气处理设备采购(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 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制造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系统集成商除外; 3.投标人应具有中国设备管理协会颁发的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A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国内600MW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多联式空调设备供货业
5.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燃料制样、化验设备采购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如有,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授权。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同一货物/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3.业绩要求: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新建或改扩建600MW等级及以上电厂项目的煤制样、煤分析设备供货并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业绩(每个有效的供货合同业绩必须含有“1煤制样、2煤分析仪器仪表”),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2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
6.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推耙机设备采购(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制造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是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投标人; 3.具有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至少2个同类型推耙机设备供货且投运1年及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投运证明需有最终业主盖章));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接受整机进口推耙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进口制造商授权,不接受国产推耙机(含国内组装)代理商投标。
7.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运煤及除灰专业排污泵设备采购(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合同首页、明确建筑面积的施工范围、签字页、施工平面布置图)、竣工证明(竣工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热工成套设备采购(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系统集成商除外;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投运时间为准)具有至少5个10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项目(新建或扩建工程)配套热工仪表成套供货业绩(以合同份数为准),且前述每份业绩供货范围需包含下列设备中的至少5项:(1)温度元件、(2)压力(差压)或温度变送器、(3)流量测量装置或流量计、(4)液位计、(5)进口仪表阀、工艺阀、(6)配电柜、保温保护
箱、(7)国产仪表阀、(8)伴热电缆,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1)双方签订的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未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内容的,需提供技术协议复印件或经业主确认的供货设备规格型号内容的证明材料等;(2)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汽轮机润滑油采购(流标重招)(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制造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是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投标人;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品牌产品(ISO VG46汽轮机油)在国内应具有不少于4个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的投运业绩(每个合同采购量不低于8万升),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结算证明、票据或业主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授权。
11.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全厂检修起吊装置设备采购(流标重招)(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桥式、门式起重机(B)及以上资质; 2.是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投标人; 3.具有近10年内完成至少2个6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起重量≥50t的架空双轨电动葫芦小车供货且投运成功超过2年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结算证明、票据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2.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全厂基坑基槽增加余土外运处置施工(流标重招)(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0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土方量不小于3万吨的建设工程土方外运处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土方外运单据、土方合法处置证明文件)、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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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07日至2025-11-13 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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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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