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2025-2026年度品牌策划服务代理项目询比公告(标包3)
湖南
-长沙市
正在报名中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2025-2026年度品牌策划服务代理项目 (标段编号: HNBBFA202511030026 )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2025-2026年度品牌策划服务代理项目,预算人民币199万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 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2025-2026年度品牌策划服务代理项目(标包1) | / | - | 688679.25 | 湖南省内 | 自合同签订之日1年 |
| 2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2025-2026年度品牌策划服务代理项目(标包2) | / | - | 594339.62 | 湖南省内 | 自合同签订之日1年 |
| 3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2025-2026年度品牌策划服务代理项目(标包3) | / | - | 594339.62 | 湖南省内 | 自合同签订之日1年 |
本项目 划分标包 。 本项目划分3个标包,成交供应商为3个。供应商可自行选择相应的标包进行响应,各标包均设1个成交人,由综合得分排名第1名的成交候选人成交。本项目采取不重复成交的方式,如某供应商在2个或3个标包中综合得分排名都是第1名,由其响应文件中确定的《成交承诺函》确定第一选择标包成交,其余标包由综合得分排名第2名的成交候选人成交,依此类推。
(1)标包1:基于实体渠道分类触点,针对家庭和个人客户的产品及品牌服务商一家,预算73万元(含税);
(2)标包2:基于互联网和ITV大屏等线上触点,针对家庭和个人客户的产品及品牌服务商一家,预算63万元(含税);
(3)标包3:基于商客门店、商客/政企直销、校园门店等触点,针对商客、政企客户、校园客户的产品及品牌服务商一家,预算63万元(含税)。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 1 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 1 个,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份额 | 实施地域 |
|---|---|---|
| 第一成交供应商 | 100% | 湖南省内 |
1.3 本项目 不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 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11月07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11月07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11月07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3 17: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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