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派出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更正公告
浙江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临[2025]2823号-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派出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评标方法及标准-企业量化管理 | 投标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文件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区(县)级政府部门评定的餐饮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的得0.5分,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评定的餐饮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得1.5分,最高得1.5分。 | |
|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文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 删除 | ||
| 2 | 评标方法及标准-项目组人员配置情况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团队人员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经验、职业水平、能力等,由专家综合评分。项目组人员具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人员数量充分,相关人员工作安排非常全面的得12分;项目组人员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人员数量少,相关人员工作安排较为合理的得8分;项目组人员不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人员数量少,相关人员工作安排混乱的4分,不提供不得分。 | |
| 注:团队人员必须为投标供应商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的投标供应商所属社保证明。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团队人员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经验、职业水平、能力等,由专家综合评分。项目组人员具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人员数量充分,相关人员工作安排非常全面的得12分;项目组人员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人员数量少,相关人员工作安排较为合理的得8分;项目组人员不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人员数量少,相关人员工作安排混乱的4分,不提供不得分。 | ||
| 3 | 评标方法及标准-稳定员工队伍的措施 | 根据稳定员工队伍的措施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由专家综合评分。方案详实、切实可行的得3分;方案简单、基本符合的,得2分;方案不完整、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根据稳定员工队伍的措施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由专家综合评分。方案详实、切实可行的得4.5分;方案简单、基本符合的,得3分;方案不完整、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4 | 商务要求-付款方式 | 2.4.1采购人根据实际每月考核扣款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批同意后按月支付服务费,中标单位按要求出具发票,无特殊情况采购人于次月付款。支付的服务费为含税费用等一切费用。 | |
| 2.4.2如由于采购人客观原因要求合同终止或者减少要求人员的,经中标单位提出结算要求或减少相应人员后,业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并在合同结束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 |||
| 2.4.3涉及中小企业合同的,付款根据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 2.4.1采购人根据实际每月考核扣款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批同意后按月支付服务费,中标单位按要求出具发票,无特殊情况采购人于次月付款。支付的服务费为含税费用等一切费用。 | ||
| 2.4.2如由于采购人客观原因要求合同终止或者减少要求人员的,经中标单位提出结算要求或减少相应人员后,业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 | |||
| 2.4.3涉及中小企业合同的,付款根据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 |||
| 5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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