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政企客户数据集成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
-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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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 2025年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政企客户数据集成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GXBBFA202511070015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就2025年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政企客户数据集成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
1.2招标内容
采购集成平台、数据上报管理、临床辅助系统、电子签名等软件开发建设服务,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采购预算金额:10620754.71元(不含增值税)。
(2) 中标人数量:每个标包1名。
(3)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中国电信集团的验证标准。
(5)交付期: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中标人应派人员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调研,对比新旧系统功能,确定实施方案后再派实施和研发人员入场实施。合同签订日起3个月内完成政企客户基本业务系统上线使用;合同签订日起6个月内完成集成平台、数据中心部署并完成现有系统的接口对接,10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所有系统上线,完成相关评级数据准备工作,3年内完成本项目实施与验收,要求通过评级方可验收。(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6)维保期:自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7)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20 系统集成服务。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 1 | 包含临床辅助系统、电子签名等25个系统模块开发建设 | 包含临床辅助系统、电子签名等25个系统模块开发建设 | 无 | 1 | 广西南宁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 |
| 2 | 包含集成平台、数据上报管理等71个系统模块开发建设 | 包含集成平台、数据上报管理等71个系统模块开发建设 | 无 | 1 | 广西南宁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 划分标包 。 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详见下表:
标包 采购内容 不含增值税预算金额(元)
标包一 包含集成平台、数据上报管理等71个系统模块开发建设 5885849.06
标包二 包含临床辅助系统、电子签名等25个系统模块开发建设 4734905.65
合计 10620754.71
允许投标人可就其中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应答,但只能被推荐为一个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已被推荐为一个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再参加其他标包推荐,推荐顺序按标包依次为标包一>标包二。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 1 个。
1.4本项目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单价限价详见附件一: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1.5 本次招标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7 2.1.2 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标包一:项目负责人:1名,服务人员:7名。
标包二:项目负责人:1名,服务人员:4名。
备注:须提供相关人员有效清晰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025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为其缴纳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2.1.3 业绩要求:标包一、标包二:投标人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前承接过软件开发或软件设计或软件研发类项目有效业绩累计金额500万元(含)以上。
备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时间为准,只提供框架协议(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协议)之一的,或框架协议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2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7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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