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联网路)汇口镇龙潭村前湖场沙石路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一、 项目编号: H7FSCG25D02C0145 FS34082620250302号
二、项 目名称: 宿松县 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联网路)汇口镇龙潭村前湖场沙石路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松县孚玉镇朝阳街
成交金额: 515600 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 515600 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91.63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 程 类
名称: 宿松县 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联网路)汇口镇龙潭村前湖场沙石路 施工范围 :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 60日历天 项目经理:许家云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皖 234192019861
五 、 评审专家名单 :刘衔、刘忠佳、韦冬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 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 951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需解锁。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汇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汇口镇汇口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