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吉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设施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广东
正在报名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5001741 2.项目名称:布吉水质净化厂(一期)设备设施更换工程 3.项目预算:7539800.00元 4.最高限价:7532224.64元 5.采购需求: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
| 详见“二、货物清单明细” | 1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营业执照及其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具体包括“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以及市、区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具体以开标当日上述渠道的全部查询结果为准。 5.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9.进口产品要求: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10.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将“工程部分”分包。 (1)若不分包,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明扫描件。 (2)若投标人选择分包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多于1家,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参考附件,须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加盖投标人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2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明扫描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21 14: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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