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数智不连沟煤矿通风设备及配件采购招标第二次公告
辽宁
-阜新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84/16-QT-3338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 华电数智不连沟煤矿通风设备及配件采购(第二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煤业集团数智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本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华电煤业下属不连沟煤矿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不连沟煤矿采购矿用隔爆型压入式对旋轴流局部通风机、煤矿风机用隔爆型变频器、矿用智能开关(煤矿风机用隔爆型真空电磁起动器)、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摄像仪、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矿用隔爆兼本安型声光语音报警器、风筒风量传感器等。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可分批供货)。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煤矿通风设备- 华电数智不连沟煤矿通风设备及配件采购(CHDTDZ084/16-QT-333801):为不连沟煤矿采购矿用隔爆型压入式对旋轴流局部通风机、煤矿风机用隔爆型变频器、矿用智能开关(煤矿风机用隔爆型真空电磁起动器)、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摄像仪、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矿用隔爆兼本安型声光语音报警器、风筒风量传感器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煤矿通风设备- 华电数智不连沟煤矿通风设备及配件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矿用隔爆型压入式对旋轴流局部通风机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须提供矿用隔爆型压入式对旋轴流局部通风机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单台功率不低于45kW的局部通风机相关销售合同业绩(其中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过程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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