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化学仪器设备购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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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电科院化学仪器设备购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10684,招标人为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项目单位为: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提升技术 监督 服务业务的质量,特采购 一批化学 专业仪器设备, 本招标项目包括 化学 专业 28 套 仪器设备。
交货 期: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分析天平(十万分之一)(武汉分公司) 60 天内交付所有货物及资料; X 射线荧光光谱仪(武汉分公司) 90 天内交付所有货物及资料 ; 其他所有设备 30 天内交付所有货物及资料。
交货地址为 :
成都分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 108 号 T 区 7 栋;
银川分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北大街万达中心 B 座 27 层;
武汉分公司: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苏家湾环厂北路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化水楼 3 楼;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东路十号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仪器设备供货业绩(供货范围至少包括离子色谱分析仪、紫外分光光度计、TOC分析仪、液相色谱仪设备其中之一)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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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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