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一期)原水一标段管道主体土建工程劳务分包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
-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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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一期)原水一标段管道主体土建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已与青岛官路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业主)签订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一期)原水一标段项目水利水电施工合同(项目名称)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QCCI-HT20250422000656),拟对该项目管道主体土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劳务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青岛市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一期)工程规模为大(2)型,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临时用地面积暂定为10506.90亩,涉及胶州市、平度市、即墨区、城阳区、高新区等区域。其中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一期)原水输水管线工程(第一批)一标段,负责市内双管段原水管线桩号0+000~6+080范围内的建设任务。
2.2 建设地点:青岛市胶州市
2.3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管道主体土建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本项目范围内管道垫层混凝土、管道包封混凝土、镇墩混凝土、钢筋制安、阀门井等劳务作业内容。甲供材料为C15及C30F150商品混凝土、钢筋、HRB400(详见招标甲供材清单),其余材料由投标人自行采购。
2.4 计划工期: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0月30日,共计319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开工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且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独立法人,持有营业执照、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近 3 年内具有个类似劳务施工业绩 1 项。
3.3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未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3.4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类似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采购项目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中标通知书、合同、履约合同时的计量、验收等签字、获得的奖状或奖励均可作为类似业绩的证明资料。
3.5 注册要求:在平台注册合格。
3.6 其他要求:近3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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