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022项目炉墙砌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东
-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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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1022 项目炉墙砌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C-GZ-2025-123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 1022 项目炉墙砌筑工程,招标人为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公司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炉墙砌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石场北侧 700米
2.2 建设规模:
1台日处理量 600吨的垃圾焚烧炉。
2.3 计划工期:
项目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2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02 月27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 EPC模式,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做设计参考,并提供完整的耐火保温材料砌筑设计、制造、送检并提供检验报告、卸货保管、场内二次倒运、施工、调试、保修、培训等全套产品及服务等,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
2.5 边界条件:
施工用电从现场配电箱取电,采用独立电表计量,按量收费,暂定 1.5元/度;施工用水从现场临时用水管道取水;进场道路:355国道至项目现场约 3公里蜿蜒山路,路宽 4 米的砂石路,非正式铺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状况健康。
3.3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2 个已完工的炉墙砌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承包合同及完工证明。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3.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二级建造师(不限方向)资格证;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21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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