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街道南村水库溢洪道下游沟渠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莱山街道办事处
莱山街道南村水库溢洪道下游沟渠修复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莱山街道办事处莱山街道南村水库溢洪道下游沟渠修复工程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 并于 202 5 年 11月24日14点00分 (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SDGP370613000202502000068
项目名称: 莱山街道南村水库溢洪道下游沟渠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人民币壹佰零伍万陆仟壹佰捌拾捌元叁角捌分( ?1056188.38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壹佰零伍万陆仟壹佰捌拾捌元叁角捌分( ?1056188.38元)
采购需求: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莱山街道办事处莱山街道南村水库溢洪道下游沟渠修复工程 ,共分为一个包 ,
工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 45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3年。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5)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 6)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依据财政部、工信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建筑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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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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