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电南自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发电厂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用国产蓄电池年度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118/17-QT-460 )
一、 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 江苏国电南自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发电厂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用国产蓄电池年度框架协议采购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江苏国电南自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星火路8号
2.2 项目规模: 实际规模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电池-发电厂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用国产蓄电池年度框架协议采购(CHDTDZ118/17-QT-4602):发电厂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用国产蓄电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池-发电厂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用国产蓄电池年度框架协议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需提供原厂或自身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公告发布日至少2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所投产品(业绩中标明12V铅酸蓄电池或2V铅酸蓄电池或2V胶体蓄电池或2VOPZV胶体蓄电池或业绩中型号与报价清单及三方检测报告中型号一致)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参数页、签章页及与业绩合同相对应的发票(发票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日前)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框架协议,需提供能反映该协议下实际供货的证明材料,如框架下签订的具体合同扫描件、框架订货函及发票等,且单笔实际供货合同需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否则视为无效:若提供的某项业绩证明材料为补充协议,则必须同时提供原合同扫描件,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接受代理商投标。(每个原厂商只可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每个代理商只可代理一个品牌,代理商需提供原厂针对此项目出具的项目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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