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华电富拉尔基发电厂2×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初步设计外部审查服务招标公告
黑龙江
-齐齐哈尔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20/17-QT-188 )
一、 招标条件
黑龙江华电富拉尔基发电厂2×660MW“上大压小” 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初步设计外部审查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新电街1号 。
2.2 项目规模:规划建设2台660MW国产超超临界燃煤供热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审查周期应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初步设计具备评审之日开始至初步设计收口审查意见完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火电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外部审查服务(CHDTDZ020/17-QT-18801):对黑龙江华电富拉尔基发电厂2×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初步设计内容进行评审,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出具相关审查会议纪要;对依据初步审查意见修改后的初设收口文件进行复核,并出具最终的正式初步设计收口审查意见;评审内容还包括对工程重大设计原则问题和专题报告的论证的修改及对主要技术原则和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初步设计审查收口意见需可作为开展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具体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火电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外部审查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600MW及以上煤电机组初步设计审查或勘察设计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有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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