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西分公司清能公司乐业逻西及浦北金康风电项目配套储能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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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广西分公司清能公司乐业逻西及浦北金康风电项目配套储能租赁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1-3-282 )
项目所在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广西分公司清能公司乐业逻西及浦北金康风电项目配套储能租赁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广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
2.2 规 模: 乐业逻西100MW风电项目、浦北金康200MW风电项目
2.3 标段划分: 华能广西分公司清能公司乐业逻西及浦北金康风电项目配套储能租赁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
2.5 服 务 期: 暂定计划该储能租赁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共计24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期间招标人自建配套储能具备配储条件且容量完全满足项目需求时,租赁期自动终止
2.6 招标范围: 为华能乐业逻西、浦北金康项目提供储能配套租赁服务,乐业逻西风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50MW、浦北金康风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200MW,建设总规模为35万千瓦,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要求:风电新能源项目原则上配置20%、连续储能2小时的储能设施,并与新能源发电项目同步投,需租赁储能电站容量为70MW/140MWh。用以满足政府及电网公司对于新建新能源项目储能的配置要求。目前,以上2个项目已租赁45MW/90MWh,本次招标容量为25MW/50MWh。其中乐业逻西项目计划需要租赁容量14MW/28MWh,浦北金康项目计划需要租赁容量11MW/22MWh,租赁日期暂定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7年12月1日。
储能电站的建设及运维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方的储能项目容量期间,包括不限于运行维护、安全生产等发生的-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投标方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业绩、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无。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11-21 17:00(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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