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山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十四批招标售电市场开发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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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国家电投集团山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业主(或买方):山东国电投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东省区域
服务内容:在山东区域内,引荐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工商业电力用户,并协助完成从意向沟通、资料收集到合同签订等全程售电市场开发服务。
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 2026年12月31日
2.2采购范围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范围 | 服务期限 | 信息服务费(元) |
| 1 | DNYZC-2025-11-14-027-01 | 售电市场开发服务项目 | 针对在山东区域内,能够引荐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工商业电力用户,并协助完成售电市场开发全过程服务、管理的合作方。 | 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 1000 |
注:采购范围以采购文件为准。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该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应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应答人近36个月内(含,自首次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
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6)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山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专用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
1)近一年(2025年度,截止至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客户开发电量不低于3亿千瓦时,或签约用户数量大于50家。
2)业绩须提供与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签订的居间/代理协议关键页、对应的电力交易合同关键页及交易中心出具的备案或结算证明(如有)。所有业绩合同需提供用户方有效联系方式以备核查。
(2)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11-21(北京时间)。附件下载
国家电投集团山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十四批招标售电市场开发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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