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彩色多普勒超声(3D)超声诊断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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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M-2025-11-01410-1-1
项目名称: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彩色多普勒超声(3D)超声诊断仪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9100000
最高限价(元): 4800000,4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标项一:彩色多普勒超声仪(3D)超声诊断仪-1
数量:
预算金额(元): 4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标项一:彩色多普勒超声仪(3D)超声诊断仪,2台;详细参数请查阅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标项二:彩色多普勒超声仪-2
数量:
预算金额(元): 4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标项二:彩色多普勒超声仪,2台;详细参数请查阅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合同订立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有标项: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所有标项: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标项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有标项: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所有标项: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24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