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四局水电四局海南水库水闸工程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海南
-海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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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4-25J6-FG0662
因中国电建水电四局海南水库水闸工程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5 年 11月20日17时00分前参与报名,于2025年11月21日10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上传。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13C 细粒式,厚度5cm | M | 310 | |
| 合计 | 310 | ||||
注:厚度 5cm 指路面最终成型后厚度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采购为整体采购,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5 年 11 月,具体按采购人要货计划分批进货,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要货计划于1日内将所供货物运送至指定现场。
3、交货地点:海南省临高县和舍镇跃进水库(距离和舍镇 10 公里)
4、计量方式:m3,以路面最终成型后厚度为 5cm 的体型进行计量。
5、质量标准:
5.1、所供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应遵守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相关要求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变更,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5.2、供应商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规定,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5.3、供应商需保证所供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矛盾时,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执行。若国标与设计要求出现矛盾时,按照与工程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协调沟通的结果执行。
5.4、技术及质量要求
5.4.1 用于本工程的所有原材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
5.4.2沥青中基质沥青均采用 70 号 A 级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要求(技术参数见下表)。
| 70 号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 | ||||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技术要求 | 备注 |
| 1 | 针入度(25°C,100g,5s) | 0.1mm | 60~80 | |
| 2 | 针入度指数PI | / | -1.5~1.0 | |
| 3 | 软化点 TR&B不小于 | °C | 45 | |
| 4 | 60°C动力粘度不小于 | Pa.s | 160 | |
| 5 | 10°C延度不小于 | cm | 15 | |
| 6 | 15°C延度不小于 | cm | 100 | |
| 7 | 蜡含量(蒸馏法)不大于 | % | 2.2 | |
| 8 | 闪点不小于 | °C | 260 | |
| 9 | 溶解度 不小于 | % | 99.5 | |
| 10 | 质量变化不大于 | % | ±0.8 | |
| 11 | 残留针入度比 不小于 | % | 61 | |
| 12 | 残留延度(15°C)不小于 | cm | 15 | |
5.4.3 沥青混合料中细集料选用机制砂、天然砂、石屑配制,细集料应具有一定的棱角性、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技术参数见下表)。
| 细集料技术要求 | ||||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指标 | 备注 |
| 1 | 表观相对密度 | t/m | ≥2.45 | |
| 2 | 坚固性(>0.3mm部分) | % | 1 | |
| 3 | 含泥量(小于0.075mm的含量) | % | ≤5 | |
| 4 | 砂当量 | % | ≥50 | |
| 5 | 亚甲蓝值 | g/kg | 二 | |
| 6 | 棱角性(流动时间) | S | ||
| 说明:坚固性实验根据需要进行。细集料的洁净程度,天然砂以小于0.075mm 含量的百分数表示,石屑和机制砂以砂当量(适用于0~4.75mm)或亚甲蓝值(适用于0~2.36mm 或0~0.15mm)表示。 | ||||
5.4.4 粗集料可采用碎石、破碎砾石等,质量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表面粗糙,其粒径规格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的规定;粗集料与沥青的粘附性应不小于 4(技术参数见下表)。
| 粗集料技术要求 | ||||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技术要求 | 备注 |
| 1 | 石料压碎值,不大于 | % | 30 | |
| 2 | 洛杉矶磨耗损失,不大于 | % | 35 | |
| 3 | 表观相对密度,不小于 | 二 | 2. 45 | |
| 4 | 吸水率,不大于 | % | 3.0 | |
| 5 | 坚固性,不小于 | % | 1 | |
| 6 | 针片状颗粒含量(混合料),不大于其中粒径大于9.5mm,不大于其中粒径小于9.5mm,不大于 | % | 20-二 | |
| 7 | 水洗法<0.075mm颗粒含量,不大于 | % | 1 | |
| 8 | 软石含量,不大于 | % | 5 | |
5.4.5 沥青混合料矿粉必须采用石灰岩或岩浆岩中的强基性岩石等憎水性石料经磨细得到的矿粉,原石料中的泥土应除净。矿粉应干燥、洁净,能自由地从矿粉仓流出,其质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拌制沥青混合料时,除非回收的粉尘取样试验报告其含泥量小于 1%时可作为矿粉的一部分使用。但回收粉尘的用量不得超过填料总量的 25%,掺有粉尘填料的塑性指数不得大于 4%,其余质量要求应与矿粉相同。矿粉必须储放在室内,被雨淋湿的和已结块的矿粉不得使用。
| 沥青混合料的矿粉质量要求 | ||||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技术要求 | 备注 |
| 1 | 表观密度 | t/m2 | ≥2.45 | |
| 2 | 含水量 | % | ≤1 | |
| 3 | 粒度范围<0.6mm<0.15mm<0.075mm | % | 10090~10075~100 | |
| 4 | 外观 | 二 | 一 | |
| 5 | 亲水系数 | 二 | T0353 | |
| 6 | 塑性指数 | % | T0354 | |
| 7 | 加热安定性 | 一 | T 0355 | |
5.4.6 本次采购的沥青混凝土中沥青的加热温度控制在150-170°C,集料加热温度控制在 160-180°C;混合料的出厂温度控制在 140-165°C。当混合料出厂温度过高时应废弃。混合料运至现场的温度控制在120-150°C。
5.4.7 本次采购的沥青混凝土拌制完成后应均匀一致,无花白料,无粗细离析和结块现象。
5.4.8 本次采购的沥青混凝土运送过程中车辆的车箱底板面及侧板必须清洁,不得沾有有机物质。
6、结算与支付:
6.1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银行转账 ☑在线支付 ☑银行承兑 ☑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6.2本次报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货物单价包含货物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6.3 每月 15 日根据当期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以路面最终成型后厚度为 5cm的体型进行方量计量,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双方确认无误后竞价响应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提供货款发票为一票制,采购人进行对账。由采购人根据每月资金支付计划,于次月支付上月运抵工地的货物发票金额(扣除 3%质保金)的 80%-90%,剩余货款(扣除 3%质保金)转入下一结算周期按80%-90%比例支付,货物全部供应完成后根据采购人资金分配情况在 3 个月内进行支付。
6.4若因资金支付不到位,后续资金采购人将采用供应链融资支付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期限长短及金额大小由采购人开具时间决定,贴息或其它附加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6.5合同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采购人留取质量保证金的时间为所有货物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 3 个月,质量保证金期限到期后货物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书面材料使用情况评定合格意见后全部支付。质保期内如出现导致停运的质量问题,则质量保证期和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相应顺延。
7、质保期
7.1质量保质期为3个月,质保期自所有货物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竞价响应供应商免费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更换服务。竞价响应供应商拒不退换或敷衍拖延的,采购人有权扣除竞价响应供应商的剩余货款及质保金,并要求竞价响应供应商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7.2 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3 个月内退还,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不免除竞价响应供应商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8、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响应人中标后应按约定签订供货合同,向采购方提供标的物相关配合比及检测报告进行报批,并履行相关义务。
9、响应人的资质要求: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资金财务状况,能够独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能完全满足竞价采购公告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需提供相关配合比及检测报告。
10、报价规则:
(1)降价幅度:本次竞价过程中,每次出价的总金额必须低于当前最低有效报价,降幅不得低于2000元人民币。
(2)报价可见性:竞价过程中,系统实时公开当前最低报价(隐藏供应商身份),确保公平竞争。
(3)延时规则:若在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0:00)前30分钟内有新报价,则系统自动延长 10 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新报价提交,确保公平竞争,防止狙击报价。
11、成交确定原则:
(1)最低价中标:本次竞价以响应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的最低含税价为成交价,若税率不同则按不含税价最低者中标。报价最低且完全符合竞价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系统内报价与报价文件报价保持一致,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报价。凡报价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一经查实,一律视为恶意行为,并纳入我司供应商黑名单系统。
(2)报价有效性:响应供应商报价须在2025年11月21日10:00(或最终延长时间)前完成提交;报价须满足竞价文件规定要求;未满足上述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最终评标。
(3)相同最低价处理:若竞价截止时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则系统默认最早提交该价格的响应供应商优先中标。
12、其它要求:
(1)竞价响应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报价,不提供虚假中标材料及相关信息,如因提供虚假材料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等给采购人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赔偿。
(2)若采购人实际需求量与本次竞价采购数量有偏差,甚至取消本次竞价所需采购数量,竞价响应供应商应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采购人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3)因验收或检测不合格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响应供应商承担且承担 10000元/次的违约金并尽快运离施工现场,且在 1 天内组织下一批货物到场,连续两次验收或检测不合格视为响应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3、投标保证金:
(1)采用投标保证金形式,金额:人民币 8000.00 元(大写:捌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
投标保证金采取线上收取“保证金”的方式。响应供应商在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响应供应商可在获取竞价采购公告处获取账号信息。
(3)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14、最高限价要求:本次采购整体最高限价为税前 38.6814 万元,税后39.8419 万元(税率 3%),税后 43.71 万元(税率 13%),若供应商综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否决其响应文件。
三、报价表
| 序号 | 标的物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综合单价(含税) | 总价 | 备注 |
| 1 |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13C,厚度5cm | 310 | m | 不含摊铺碾压施工 | ||
| 总计 | 310 | ||||||
| 其中: | |||||||
| 2 | 税率: | ||||||
| 3 | 含税总金额: |
注:报价包含底层基础热沥青黏层油。厚度 5cm 指路面最终成型后厚度,现场施工环境详见附件一。
1、税款总计=不含税总计+不含税总计×增值税率;
2、报价有效期:报价日期截止到询价人确定中标人。
报 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联系电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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