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四川
正在报名中
仁寿县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 标段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仁寿县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 已由 仁寿县人民政府 以 仁府函【2025】5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为四川省土地发展集团仁寿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省土地发展集团仁寿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四川省土地发展集团仁寿有限责任公司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为仁府函【2025】5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 寿县汪洋镇、禾加镇、黑龙滩镇、宝马镇、普宁街道、禄加镇、藕塘镇。
2.2 建设规模: 该项目建设规模 527 亩,预算总投资 1311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清理平整、土壤重构、植被重建、配套工程。
2.3 总投资: 1311 万元(本次招标限价为 923.53 万元,其中设计限价为 33.88 万,工程建安费限价为 889.65 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不限于: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已有的勘查设计成果进行深化设计、设计优化、各项专项设计、新增及变更设计、参加交(竣)工验收、实施正射、竣工测绘、竣工资料编制、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设计配合工作等红线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内容。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按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包括工程施工、验收整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及移交等施工相关事宜,同时负责对本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归档。且包含本项目的场平工程及因施工造成周边道路、水渠、管网等的损坏恢复工程等。
2.5 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 9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 日历天,施工工期:70 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按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进行建设,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合格标准并通过竣工验收。
2.7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2.8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 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施工单位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 ?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矿山生态修复类或土地整治类或地质灾害治理类项目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施工业绩要求: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矿山生态修复类或土地整治类或地质灾害治理类项目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 (支持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具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二)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三)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个 标段。
3.4本标段 是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24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