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集团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修编及2025年度评价项目项目公告
山西
-太原市
晋能控股集团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修编及2025年度评价项目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25-CG-251123142 、 SXZB-2511329711JNF3297/01 )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
一、采购条件
本晋能控股集团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修编及2025年度评价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225-CG-251123142 、 SXZB-2511329711JNF3297/01 ), 已由 晋控审计字【 2025】99号 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晋能控股集团。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 1 采购范围: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修编及 2025年度评价 , 详见采购需求
2. 2 服务周期 /服务完成期限 : 2025年12月底前出具所有成果。
2.3 服务地点:晋能控股集团
2. 4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政策、规范、标准要求,符合集团公司管理体系建设要求,按时按要求完成采购人交付的任务,所有项目成果需经集团公司审核确认。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 具有 2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 近年 主持过2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2年10月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风险管理咨询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3. 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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