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果山大道振云社区段沿街环境整治工程采购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正在报名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91-JSFH-C2025-0124
项目名称: 花果山大道振云社区段沿街环境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6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2629518.51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花果山大道振云社区段沿街环境整治工程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磋商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近2025年05月(含)至今中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5.资格审查环节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28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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