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产量监控系统维护项目采购公告
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 产量监控系统维护 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CYGMY-25FW52)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
一、采购条件
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 产量监控系统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 CYGMY-25FW52) ,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采购人为 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并组织线下 采购。
二、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对我公司使用的产量监控系统,系统型号为KJ219(A)进行维护,并对产量监控系统涉及的皮带秤进行校准,出具国家认可的校准证书。
2.2采购范围: 对 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使用的产量监控系统(系统型号为 KJ219)进行维护,具体包括系统升级、联网上传及维护、以及产量监控 系统和系统设备配件更换等。并对产量监控系统涉及的皮带秤进行校准,出具国家认可的校准证书。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签合同起1年
2.4服务地点: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
2.5.1 设备运维:定期巡检传感器、称重装置、数据采集器等硬件,负责故障维修、配件更换及防爆性能检测,每月校准计量精度。
2.5.2数据保障:保障数据传输链路通畅,处理数据异常/丢失问题,协助甲方完成数据备份与恢复,提供数据查询技术支持。
2.5.3系统升级:负责软件版本更新、功能优化,兼容甲方新增生产设备的接入调试。
2.5.4 应急响应:接到故障通知后按约定时效(现场服务,服务期内响应时间应提供每天24小时、每周7天的响应服务(“7×24小时响应服务”)。服务期内应保证2个小时到现场,24小时内解决故障。)处置,突发情况提供远程技术支持,启动备用传输方案。
2.5.5 系统联网:保证产量监控系统联网上传正常,出现系统中断必须在30分钟内解决。
2.6项目最高限价:10 万元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许可项目为准)满足本项目采购范围 。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6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7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均应提供查询截图;未提供的以评标委员会在网站查询为准)。
3.1.8 本项目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许可项目为准)满足本项目采购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确保能够安全、规范地进行电力系统的改造工作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近三年至少成功地完成过同类型项目 。
3.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活动。
3.1.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3.1.11供应商必须提供山西阳光三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证书。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2.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3 列入集团公司黑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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