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同运营分公司联合执法亭及周边场地修复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黑龙江
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同运营分公司联合执法亭及周边场地修复项目(二次) (以下简称 “本项目”), 采购人为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同运营分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采购项目 情况
2. 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同运营分公司联合执法亭及周边场地修复项目(二次)。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筑规模约 23.5平方米,整体框架为钢结构设计,场地铺垫山皮石1.3米厚,水稳料15CM厚,上面铺设大理石。
2. 3 采购范围及内容:完成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执法亭参数详见附件 1 。
2. 4合同包 划分:本次 采购 划分为 1个 合同包,即 01合同包。
2.5建设地点: 富锦收费站附近 G102国道K1866公里处 。
2.6最高询比限价:167,625.85元人民币。
2. 7 计划工期: 自 签订合同 之日起 15日内 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并交付。( 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 响应 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
2. 8 质量 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9 安全目标: 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资质要求:供应商 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 2 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 负责人 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注: 项目负责人须 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 缴费明细复印件 , 社保缴费日期在 202 5 年 1月 1日 ~ 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 至少连续三个月 。
3.2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3 信誉要求:
( 1) 供应商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项目 采购 。
( 2 ) 供应商或 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项目负责人 在近三年内 ( 202 2 年 11月 1日至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止 ) 有行贿犯罪行为 记录 (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 供应商 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 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截图 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 采购 。
( 3 ) 供应商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 供应商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不得参加本项目 采购 。
( 4) 供应商 在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中被列入 供应商 失信行为、企业黑 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不得参加本项目 采购 。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6)近三年(202 2 年 11月 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违反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 5 年 11月19 日0 0 时00分至202 5 年 11月22 日0 0 时00分。
4.2 本次 询比采购文件 不收取文件费 。
4.3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注: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 CA办理咨询电话:(李女士) 。
2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询比采购文件费用、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若存在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4.4 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5 .采购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交纳采购保证金。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11月27 日 14 时00分。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 “ 黑龙江交投 响应文件 制作工具 ”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询比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7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合同包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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