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河煤矿二号井2025年矿山环境治理恢复项目监理项目二次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寺河煤矿二号井2025年矿山环境治理恢复项目监理项目二次公告
(采购编号:JNC134-CGN-250914067)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一、采购条件
寺河煤矿二号井2025年矿山环境治理恢复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JNC134-CGN-250914067 ),采购人为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二号井 ,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受采购人委托,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因我单位采煤影响,造成沁水县郑村镇王街村区域内老姆掌娘娘庵古建筑出现倒塌、裂缝等现象,原有挡墙坍塌损坏,地表出现较大的裂缝,道路损毁,多处区域植被覆盖率较低,无法保持水土 , 存在极大的地质隐患,现根据我单位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年度方案(2025年)对该区域进行治理。
本项目治理区总面积3.44hm 2 ,根据地质环境问题、地形地貌、位置等因素共划分为16个治理区,其中道路边坡治理区1处、裂缝治理区4处、植被恢复区9处、高填方治理区1处、古建筑修缮治理区1处,以及相应的监测工程等。 需要选择服务机构来完成项目的监理工作
2.2 采购范围: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
2.3服务周期: 12个月
2.4服务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2.5服务要求: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 合格 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联合体;
3.2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 具备 ①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资质类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资质等 级: 甲 级) 和②《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总监理工程师资质 要求:
(一)总监理工程师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矿山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② 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水文地质 类或 工程地质 类或 环境地质 类或 岩土工程 类 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二) 拟配备的项目班子中至少一名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 。
(三) 以上人员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在本单位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总监理工程师须 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
(注:高级职称分为副高级和正高级,副高级如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等,正高级如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研究员等)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 具有 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 2 年 08 月0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指项目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
类似项目业绩指: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或土地复垦工程或生态修复工程的工程监理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 真实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要求: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3. 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6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 牵头人必须是承担 地质灾害防治 工程监理 任务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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