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隘口乡联网路项目(楼花金鼓路)更正公告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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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7FSCG25D02T0139 FS3408262025028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宿松县 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隘口乡联网路项目(楼花金鼓路)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9日
二 、 更正 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原成交供应商安徽川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需解锁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更正日期: 2025年11月19日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松县千岭乡雨福新街 10号二楼
成交 金额 : 520000.00元
成交 供应商的评审 价 : 520000.00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类
名称: 宿松县 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隘口乡联网路项目(楼花金鼓路) 施工 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泥结碎石路面进行提质改造,采用水泥 混凝土路面,并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 , 具体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90日历天 项目经理 : 张勋彪 执业证书信息: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注册编号: 皖 234181895283
评审专家名单:梁珍珍 、韩杰、马光辉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收取
2、金额: 5200 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需解锁。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隘口乡人民政府
地 址:宿松县隘口乡隘口街
联 系 人: 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