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公司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8号机组低温省煤器改造工程声波吹灰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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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北方公司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8号机组低温省煤器改造工程声波吹灰器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1-3-404 )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北方公司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8号机组低温省煤器改造工程声波吹灰器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8号机组为600MW燃煤汽轮空冷发电机组,锅炉是由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制造的SG-2093/17.5-M912型、亚临界中间一次再热、控制循环单汽包、单炉膛П型紧身封闭布置、全钢架悬吊结构、固态排渣、摆动式燃烧器调温、四角布置、切向燃烧、平衡通风。为彻底解决7、8号机组烟气冷却器受热面磨损、泄露等问题,提高低低温静电除尘器效率,提高机组运行的安全性和经济性,现需进行7、8号机组低温省煤器改造,并配套增加大功率声波吹灰系统,以达到使用要求。
2.2招标范围:采购用于低温省煤器的声波吹灰系统2套(单套含8台大功率声波吹灰装置、12台射流声波吹灰装置及附属设备)。包括设备的设计、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技术培训与售后服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3交货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具体开始交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火力发电厂声波吹灰器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11-28 17:00(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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