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采购项目(三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32220250000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投诉事项成立,导致中标结果变更。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该项目剩余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现确定第二名“四川优科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代理服务费7654.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更正为:代理服务费819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0.7654(万元),更正为:0.819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开能康德威健康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更正为:四川优科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 729,000.00元 ,更正为: 780,000.0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评审总得分(第1候选人):98.00,更正为:95.38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5年1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富顺县中医医院
地址: 富顺县东湖大道1801号富顺县中医医院同心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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