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能源科技大石化供热区域管网治理以及三个换热站、营业厅房屋治理服务招标公告
辽宁
-大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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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能源科技大石化供热区域管网治理以及三个换热站、营业厅房屋治理服务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1-3-42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能源科技大石化供热区域管网治理以及三个换热站、营业厅房屋治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
2.2 规模: 华能(大连)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大石化供热区域管网治理以及三个换热站、营业厅房屋治理,本次工程供热管网治理部分为大石化区域部分非居民供热部分,管网总长度1987.2米(单程),管道材质为塑套钢预制直埋保温管;换热站治理部分为大石化区域三个换热站和营业厅外墙保温、真石漆及屋面防水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4 项目地 点: 辽宁省大连市
2.5 计划工期: 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06月30日
2.6 招标范围:华能(大连)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大石化供热区域管网治理以及三个换热站、营业厅房屋治理,具体包括:(1)所有土建、安装施工,包括临时措施(含安全措施)、临时道路、土石方挖掘、渣土排放、污染土排放及治理、施工电源、施工水源、土建、安装、水压试验、运行调试等;(2)除预制直埋保温管、管件及焊口保温外的全部设备材料供应;(3)全部施工协调;(4)障碍排除及恢复,包括施工影响到的管线(自来水、污水、雨水、石油、煤气、电力等)、树木、绿地、地铁施工区围挡等设施迁移、保护,恢复原样;(5)道路修复:道路管沟按水撼砂型式回填,道路修复按相关部门要求执行,全部由施工方负责;(6)施工方负责办理全部施工手续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包括:按市政、交警等相关部门要求配备现场警示标志、围挡等全部设施、道路标识标线恢复等。(7)焊口检测:所有管道焊口全部由施工方委托具备专业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采用超声波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2)。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供热管网施工合同业绩(要求每项业绩供热管网施工部分合同额不少于150万元,如合同中未能体现供热管网施工部分合同金额,需提供业主证明或工程量清单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11-27 23:59(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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