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电格尔木一期2×660MW煤电项目第六批辅助设备(第二批次国产阀门)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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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HDTDZ001/25-SB-020 )
一、 招标条件
青海华电格尔木一期2×660MW煤电项目第六批辅助设备(第二批次国产阀门)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格尔木)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
2.2 项目规模:本期建设2×660MW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合同生效后,全部设备3个月内到货,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阀门及管件-第六批辅助设备(第二批次国产阀门)(CHDTDZ001/25-SB-02001) : 本次采购汽机房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锅炉房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疏水管道、供水专业等国产阀门(其中闸阀66台、截止阀399台、止回阀58台、安全阀4台、调节阀13台、供水专业阀门184台);包含执行机构及其附件,相应的备品备件、安装与检修的专用工具等全部设备供货,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 。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为准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阀门及管件-第六批辅助设备(第二批次国产阀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 :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子项目 : 压力管道阀门A1)。
9.投标方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600MW级及以上火电机组项目国产阀门成套供货的投运业绩(合同中需包含公称直径大于等于350mm的阀门,不含改造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3)投标业绩合同相关的发票或银行回单。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同时满足以下2项要求,否则投标无效:(1)代理商需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代理证明。(2)不允许多家代理商及设备制造商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投标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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