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医院全院标识标牌日常维护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3528
二、项目名称:全院标识标牌日常维护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成都市青羊区七家巷33、35号 | 1,000,000.00元 | 全院标识标牌日常维护服务(百分比):70%
| 97.1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3129900 | C23129900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全院标识标牌日常维护服务 | 四川省人民医院(包括所有院区) | 1.供应商配置专人负责售后服务,设7x24小时服务电话,在采购人提出维修需求时须及时响应, 1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24小时内将物料问题排除完毕。若24小时内无法将物料问题排除,供应商负责更换及安装,更换及安装的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之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 按照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 | 本项目安全责任(含事故)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发生非采购人造成的所有事故均由施工方承担责任并自行负责处理,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在进场后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相关单位提出的科学、规范的整改意见。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仙登沁 、 朱曦(采购人代表) 、 田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服务年限作为计算基数,按以下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合计收费后。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100万以下按1.2%收取,100-500万元按0.64%收取。按以上标准计算,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标准支付。由成交供应商进行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48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最高限价(元): 1,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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