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招标采购中心2025年第59批集中招标重新招标(二次)(漕泾电厂1、2号机组循环水、开式水系统清淤、锅炉清灰、清浆、清渣(三年)(2026-2028))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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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地点:见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
|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项目地点 |
| 1. | DNYZC-2025-11-11-041-04 | 漕泾电厂1、2号机组循环水、开式水系统清淤、锅炉清灰、清浆、清渣(三年)(2026-2028) | 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8号 |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交货期 | 信息服务费(元) |
| 1. | 漕泾电厂厂1、2号机组循环水、开式水系统清淤、锅炉清灰、清浆、清渣(三年(2026-2028)) | 机组等级检修、调停检修、抢修、日常维护中锅炉、环保、汽机、厂公用设备系统清渣、清灰、清浆、清淤等工作。 | 2026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条件 |
| 1. | 漕泾电厂1、2号机组循环水、开式水系统清淤、锅炉清灰、清浆、清渣(三年(2026-2028))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两个及以上火电机组服务、维护、检修项目业绩。投标人多年服务业绩,服务期每完成一年算一个有效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火电机组服务、维护、检修项目管理经验(需提相关业绩证明),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11-27 23:00(北京时间)。附件下载
上海电力招标采购中心2025年第59批集中招标重新招标(二次)(漕泾电厂1、2号机组循环水、开式水系统清淤、锅炉清灰、清浆、清渣(三年)(2026-20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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