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3台32吨级全液压内燃轮胎起重机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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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3台32吨级全液压内燃轮胎起重机采购(三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3台32吨级全液压内燃轮胎起重机采购(三次) 项目招标项目已 由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装卸搬运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连发改备〔 2025 〕 17 号 )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 自筹 ,招标人为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已被列入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装卸搬运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中,项目代码 2502-320700-04-03-208873。
本次招标采购的 全液压内燃轮胎起重机 将主要用于码头的件杂货装卸作业,实行每天三班作业制,每班 12小时。 全液压内燃轮胎起重机 应结构合理,技术先进,性能优良,经济实用,工作可靠,操作方便,易于维修,具有各种安全保护装置。
2.2招标范围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3台32T 全液压内燃轮胎起重机 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特检、注册、取证、验收直至最终交付和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等内容。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3交货地点: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港务分公司 。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不得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同时授权两个或以上的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的合法授权,就招标内容中同一货物不得代理两个或以上品牌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2.1 投标人自 2022年1 月 1日至今 (以投标人报表 “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完成过 32吨级以上全液压 内燃 轮胎起重机 销售业绩 。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 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 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有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本省信用评级结果确定。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资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2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参照注册地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结果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94.5分)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不高于90分)确定;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下的,按照其信用等级确定;
3其他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信用分为85分)。
3.3其他要求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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