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水环境公司珠海前山河综合整治项目水泥采购项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广东
-珠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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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3-25J6-FG0274
因中国电建市政集团水环境公司珠海前山河综合整治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网址为 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选择“供应商登录”进行供应商注册。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下午 17 : 00 前 通 过 互 联 网 登 录 “ 中 国 电 建 采 购 招 标 数 智 化 平 台 ” ( 网 址 为#/supplierLogin),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0 42.5R(散装) | 吨 | 4280 | 详见以下报价表 |
| 2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0 42.5(袋装) | 吨 | 500 | 详见以下报价表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平台线上逆向竞价方式,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车、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不再增补任何费用(袋装水泥不含卸车费)。
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如果实际供货数量与暂估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充分理解并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1.1 结算方式:综合单价 P=基准价 D+固定浮动金额 E
1.1.1 基 准 价 : 基 准 价 D 以 2025 年 11 月 10 日 《 水 泥 网 - 行 情 通 》发布的广东省珠海市的江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品牌“海螺”)的散装或袋装价格为基准,作为报价阶段的评审依据,不作为合同执行阶段的结算依据。
1.1.2.固定浮动费用:指报价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本采购项目特点,在基准价基础上相应增加的固定金额(上浮为正值,下浮为负值),固定浮动费用作为双方确定合同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1.1.3结算总价=综合交货单价×实际验收合格的进场数量
1.1.4 合同实际结算时以到货当日《水泥网-行情通》发布的广东省珠海市江门海螺水泥(品牌“海螺”)的散装或袋装价计算;如遇周六日没有报价时,则以周五网价为基准价格,如遇节假日则以节假日前一日网价为基准价格。
2、交货期:签订合同至工程项目施工结束。
3、交货地点:中国电建市政集团珠海前山河综合整治项目部水质净化厂三溪泵站(珠海市香洲区)项目施工现场,如指定地点改变,报价人应予充分理解并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采购人不组织运输道路踏勘,报价人需对运输道路自行踏勘,报价人因踏勘运输道路产生的费用自理,因材料运输出现的各种情况报价人应予以接受,且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的依据)。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报价人保证销售的水泥各项性能参数必须满足技术标准要求: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23)标准中有关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各项要求。
4.1.1 普通硅酸盐水泥中应满足活性混合材料掺加量为大于 5%且小于等于 20%。
4.1.2 普通硅酸盐水泥组分中熟料和石膏要求不小于 80%且小于 95%,本组分材料符合标准 5.2.3 的活性混合材料,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 8%且符合本标准第 5.2.4 条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或不超过水泥质量5%且符合本标准5.2.5的窑灰代替。
4.1.3 P·O 42.5R 水泥的 3d 抗压强度的国家标准要求 P·O 42.5R≥22mpa,P·O 42.5≥17mpa;28d 抗压强度均不低于 42.5mpa。
4.1.4 P·O 42.5R 水泥的 3d 抗折强度的国家标准要求 P·O 42.5R≥4.5mpa,而 P·O42.5≥4mpa;28d 抗折强度均不低于 6.5mpa。
提供的水泥,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当标准有修订版,所有标准均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
5、质保期:12 个月(材料到场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评审确定原则:
6.1当税率不一致时,报价评审以经算数错误修正后的不含税总价作为价格评审依据;
6.2本次采购在技术、商务满足我方要求的前提下,经开标评审后以总价最低为评审原则。
最终确定1-2名入围供应商。
7、支付方式:
7.1材料款:先到货后付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自然月,入围供应商于办理结算后次月持本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采购人处办理本期结算款 80%的付款手续;结算后第二个月向报价人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7%;暂扣当期应付结算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 30 日内由采购人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入围供应商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发票违法或违反国家税务规定,入围供应商负完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2 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双方按照支付约定结算后,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入围供应商同意给予采购人3个月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采购人违约。宽限期后逾期支付的,从最后一次付款之日的次日起,采购人支付逾期利息,利率按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7.3以银行转账或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信用证、反向保理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
8、报价担保:
8.1形式:采用报价保证金;
8.2金额:人民币1万元整;
8.3 在报价人报名成功后,集采平台将为报价人随机分配一个银行账户,报价人通过对公账户向该账户缴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成,报价人不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竞价小组将否决其报价。报价保证金退还时,直接退还至报价人的打款账户;
8.4 采购人与报价人签订合同 5 日内,向所有报价人退还报价保证金;
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8.5.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文件;
8.5.2报价人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竞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8.5.3发生供应商采购要求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9、履约担保:
9.1履约担保的形式:保证金/银行保函;
9.2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
9.3在签订合同前,报价人应按竞价文件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9.4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入围,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报价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0、必须严格按照响应文件制作报价文件。
三、报价表
详见响应文件中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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