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准东五彩湾发电有限公司生产现场人员作业行为及定位分析智能化安全管控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新疆
-昌吉州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58/19-QT-626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准东五彩湾发电有限公司生产现场人员作业行为及定位分析智能化安全管控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新疆准东五彩湾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 新疆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中园区 。
2.2项目规模: 2×350MW超临界机组 + 2×660MW超(超)临界机组 。
2.3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 135 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软件开发及维护-生产现场人员作业行为及定位分析智能化安全管控系统(CHDTDZ058/19-QT-62601): 通过以视频定位+AI行为分析技术建设生产现场人员作业行为定位分析智能化安全管控系统,将与视频人员定位位置、重点区域的监控、门禁等系统相结合,实现访客、内部人员、两外人员出入管控、行为监测等应用,为两外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现场作业风险管理、管理制度落地提供智能化的安全生产管控能力,具体为(1)访客管理系统建设(2)刷卡门禁系统改造建设(3)生产现场人员作业行为定位分析智能化安全管控系统建设(4)生产现场人员作业行为定位分析智能化安全管控系统服务器建设(5)人脸抓拍监控系统建设(6)安全生产人员行为分析系统建设(7)IP音柱广播系统(8)系统网络安全建设(9)施工网络设施设备采购(10)硬件安装及布线施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软件开发及维护-生产现场人员作业行为及定位分析智能化安全管控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系统建设类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个工作区域管理类或工作行为识别类的成功案例。
(2)科技研究类业绩要求: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或科技计划研究项目的成功案例。(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或科技计划研究项目业绩认定范围为关键技术研究类项目或软件类项目)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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