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基地项目(一期)宣传制品服务招标公告
河北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30/22-QT-090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置业有限公司相关项目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基地项目(一期)宣传制品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雄安华滨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业主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 雄安新区启动区总部片区,四至范围为东至绿道NG9、城市支路ND45,南至公交型单元集散路EC6、城市支路ED66,西至城市绿地D04-04-31,北至城市支路ED51和ED50。
2.2 项目规模: 为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基地项目(一期) 提供提供宣传制品服务, 包括 但不限于 工程建设影像日常收集、企业纪录片、宣传片、宣传画册、企业文化墙、党建文化墙及现场企业文化标牌、宣传展板、海报、条幅、旗子的拍摄制作、平面设计、图文打印等工作 。 建筑面积 (一期) : 25.73万平方米, 其中 地上15.83万平方米,地下9.9万平方米。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招标人入住大厦,且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办理完成工作交接和资料移交后退场之日止, 履约期限 暂定3.5年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办公用品-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基地项宣传制品服务项目(一期)(CHDTDZ030/22-QT-09001):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为工程建设影像日常收集、企业纪录片、宣传片、宣传画册、企业文化墙、党建文化墙及现场企业文化标牌、宣传展板、海报、条幅、旗子的拍摄制作、平面设计、图文打印等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办公用品-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基地项宣传制品服务项目(一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业绩,业绩内容包含企业纪录片制作、宣传片拍摄制作、展览展示至少一项内容,所提供的单个合同中涉及企业纪录片制作、宣传片拍摄制作、展览展示至少一项内容的合同金额达到50万元并在合同原件扫描件中能反映或计算得出。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期限页、服务范围(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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