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氢能实验室建设项目碱性电解水测试系统3165-75kW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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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氢能实验室建设项目碱性电解水测试系统\316 5-75kW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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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氢能实验室建设项目碱性电解水测试系统\316 5-75kW(招标编号:NWZ251213-3833-106230)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碱性电解水测试系统\316 5-75kW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氢能实验室建设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碱性电解水测试系统\316 5-75kW | 1.000 | 套 |
| 2 | 燃料电池测试实验装置\304 0.04-2SLPM (120A),RT+10-120℃ | 1.000 | 套 |
| 3 | AEM电解水测试实验装置\304 4通道,单通道功率≥1.5kW | 1.000 | 套 |
| 4 | PEM电解水测试实验装置\304 0-5V/0-200A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商须在近三年内(2022.1.1-投标截止日)承担过每台物资不少于2项(共不少于8项)与所投标设备同等规格的应用业绩,以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货物名称、合同签订双方名称、签订时间、以及双方盖章页)及技术协议为准。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碱性电解水测试系统”设备所能实现的测试功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极化曲线、小室电压一致性、氢气产呈(流量计法)、氧中氢及氧中氢、碱液浓度、直流电耗、电流效率、电解槽能效、稳态耐久性、动态加载耐久性、功率调节范围、最小-最大功率响应时间、标称-最大功率响应时间、标称-待机响应时间、冷启动及热启动、风电/光伏/工况谱测试及加速测试。(附承诺说明) (2)“碱性电解水测试系统”设备应为全防爆型机柜设计, 放置在集装箱内。集装箱内部分为测试台放置区域、测试区域及外辅设备区域。其中测试区域配置防爆空调,外辅设备区域配备满足设备测试用纯水机、冷水机及测试电源等,现场仅提供电源接口、市政自来水接口、压缩空气及氮气接口。(附承诺说明) (3)“碱性电解水测试系统”设备在测试过程中应至少记录以下参数:氢气流量、氧 中氢含量、氢中氧含量、电解槽阴/阳极进出口温度及压力、进电解槽水流量、氢气水分离器液位及压力、氧气水分离器液位及压力。(附承诺说明) (4)“碱性电解水测试系统”设备核心器件品牌应满足如下要求:氢气流量计应 为Alicat/Bronkhorst/Emerson或同等品牌、液体流量计应为首科实华/光华/扬基或同等品牌、压力传感器应为WIKA/西门子/光华/Honeywell或同等品牌、测试电源应为Elektro-Automatik/Chroma/Kewell或同等品牌、氧中氢传感器及氢中氧传感器应为哈奇/GE/鸿瑞韬或同等品牌。(附承诺说明) (5)“碱性电解水测试系统”设备中“氢气/氧气系统模块”的压力控制精度应满足:小于等于土20kPa (稳态);“循环模块”的温度控制范围应满足:RT+5 °C~95 °C,控制精度小于等于土1°C (稳态)/土2°C (动态),且循环模块具备碱液浓度在线检测功能、自动补水功能及阴阳极碱液平衡功能。 (附承诺说明) (6)“碱性电解水测试系统”设备中电源模块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电源功率为75kW、电压范围为0-lOOV、电压精度为0.02%F.S.、电流范围为0-3000A、电流精度为0.1%F.S.、工作模式为恒压恒流、纹波为电压小于等于20mV, 电流小于等于200mA、动态响应时间为小于等于500 μ s、耐压性能为lOOOVDC、效率为大于等于92%、功率因数为大于等于0.99、通讯接口:RS232/LAN/USB、波形输出为内置三角波、方波、正弦波等波形, 设定幅值、偏置值、时间等参数输出, 同时支持编程文件, 用户可自定义波形输出, 简单便捷。(附承诺说明) (7)“碱性电解水测试系统”设备的检测模块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氧中氢传感器为0-5%VOL, 小于等于2%F.S.,在电解槽出口后端检测,T90小于2min(附承诺说明);单体电压巡检模块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测量精度小于士lmV(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防爆等级:Exdbebpxb II CT4Gb(附承诺说明) (8)“AEM电解水测试实验装置”设备测试功能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极化曲线测试、敏感性测试(温度/流量)、长时间耐久性测试、材料筛选测试。(附承诺说明) (9)“AEM电解水测试实验装置”设备在测试过程中应至少记录以下参数:氢气流量、氧中氢含量、电解槽阴/阳极进口温度、进电解槽水流量、氢气水分离器液位及压力、氧气水分离器液位及压力。(附承诺说明) (10)“AEM电解水测试实验装置”设备核心器件品牌应满足如下要求:氢气流量计应为Alicat/Bronkhorst/易度或同等品牌、液体流量计应为基恩士/NEXON/扬基或同等品牌、压力传感器应为WlKA/GEMS/HUBA或同等品牌、测试电源应为Elektro-Automatik/Chroma/Kewell或同等品牌、氧中氢传感器及应为哈奇/GE/鸿瑞韬或同等品牌。(附承诺说明) (11)“AEM电解水测试实验装置”设备的电源模块(四通道电源)应满足如下要求:通道数为4, 独立可控;电流分档为0-100/200/300A(满足不同规格及电密下的使用需求);打点功能需在用户定义的时间内将数据表格中多个变量的数据算出平均值,可连续打点,由打点开始按钮决定;数据可清除,由打点清除按钮决定;数据可记录, 由打点保存按钮决定;脚本可使用此功能。(附承诺说明) (12)“PEM 电解水测试实验装置”设备的测试功能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极化曲线测试、敏感性测试(温度/流量)、长时间耐久性测试、加速试验。(附承诺说明) (13)“PEM 电解水测试实验装置”设备的在测试过程中应至少记录以下参数:氢气流量、氧中氢含量、电解槽阳极进口温度及压力、水箱液位、进电解槽水流量、氢气水分离器液位及压力、氧气水分离器液位及压力。(附承诺说明) (14)“PEM 电解水测试实验装置”设备核心器件品牌应满足以下要求:氢气流量计应为Alicat/Bronkhorst/易度或同等品牌、液体流量计应为基恩士/ NEXON/扬基或同等品牌、测试电源应为Elektro-Automatik/Chroma/Kewell或同等品牌、氧中氢传感器及应为哈奇/GE/鸿瑞韬或同等品牌。(附承诺说明) (15)“PEM 电解水测试实验装置”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1、电源模块的电流范围为0~200A。2、软件功能中的打点功能应满足:在用户定义的时间内将数据表格中多个变量的数据算出平均值;可连续打点,由打点开始按钮决定;数据可清除,由打点清除按钮决定;数据可记录, 由打点保存按钮决定; 脚本可使用此功能。(附承诺说明) (16)“燃料电池测试实验装置”设备的测试功能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燃料电池单池入口条件测试(温度、湿度、压力、流量)、敏感性测试(温度/流量/压力)、性能测试(极化曲线、功率曲线等)、耐久性测试(加载、开-关测试)、燃料电池抗反极测试。(附承诺说明) (17)“燃料电池测试实验装置”设备的系统配置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lOOW燃料电池测试系统适用功率范围为5~100W, 应包括以下单位:气体流量控制模块、增湿模块、气体加热模块、背压模块。(附承诺说明) (18)“燃料电池测试实验装置”设备的核心器件品牌应满足如下要求:气体流量控制器应为Alicat/vogtlin/YIDU或同等品牌,温度及压力传感器应为Wika/雅思科/GEMS或同等品牌,电子负载应为Elektro-Automatik/Chroma/Kewell或同等品牌,背压控制模块应为Equilibar/RCR/MEZE或同等品牌。(附承诺说明) (19)“燃料电池测试实验装置”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1、电子负载模块的电流范围为0~200A。2、反极测试能力为负载具备-1.5V@100A实际运行能力, 并提供相应的测试报告。(附承诺说明) (20)四套设备的质量保证均须均按以下要求执行:(1)质保期为双方签署设备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十二个月。(2) 质保期间出现的质量缺陷和故障是指因制造缺陷或安装调试所引起的合同项目达不到供货技术要求所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3) 在质保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 投标商在收到用户电话或传真通知后4小时内作出快速响应。如无法解决,应在48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排除故障。质保期重新计算。(4) 对由千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 投标商将到现场免费维修更换损坏的产品;对其它原因造成的器件损坏, 投标商有义务对损坏的产品作有偿更换。 (附承诺说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1-28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