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1号2号炉甲乙一次风机变频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乌海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79/18-QT-592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 1号2号炉甲乙一次风机变频器改造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光明大街1号
2.2 项目规模: 2×150MW循环流化床机组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12个月 ( 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变频系统及配件-1号2号炉甲乙一次风机变频器改造项目(CHDTDZ079/18-QT-59201):本标段为1号 2号炉甲、乙一次风机变频器升级改造,拆除原有变频器(刀闸柜、变压器柜、功率单元柜、控制柜),将拆除的1号2号炉甲、乙一次风机变频器运至采购方指定位置。安装新变频器,并对冷却风道进行利旧改造,满足新变频器运行要求;安装完成后进行静态调试、动态调试。投标方负责供货并施工,质保期1年。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变频系统及配件-1号2号炉甲乙一次风机变频器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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