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数字化应急管理系统研究及应用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57/16-QT-320 )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数字化应急管理系统研究及应用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2.2 项目规模: 其他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计划开始时间为2025年12月-2026年6月(2026年3月具备投入试运行),最终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软件开发及维护-数字化应急管理系统研究及应用(CHDTDZ057/16-QT-3202): 数字化应急管理系统设计技术开发 、系统所需相关硬件、技术支持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软件开发及维护-数字化应急管理系统研究及应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颁发的有效的CMMI5级证书,具备有效的ITSS3级及以上证书。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验收日期为准)已完成电力行业应急指挥系统开发并实施类似业绩2项及以上,需提供(1)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日期页和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
(2)对应项目相关验收证明材料或投运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财务要求:不接受最近3年(2022-2024年)连续亏损的投标人,或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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