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试验驾驶服务(长春地区)
吉林
-长春市
道路试验驾驶服务(长春地区)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一汽奔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招标服务名称: 道路试验驾驶服务(长春地区)
2.2 实施地点: 长春
2.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2.4 最高投标限价: 有,(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17,710,878.15元,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投标文件分项报价”页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 业绩要求:
提交合同日期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开标当日的至少 3 个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 类似业绩是指为汽车道路试验提供驾驶服务(汽车道路试验是对汽车在试验场或公开道路进行性能类、可靠性、耐久性、环境适应性、功能性等进行的试验工作)。
3.1.3 驾驶员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至少110名驾驶员,其中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0周岁;所有驾驶员必须持有包含C1或以上准驾车型的有效驾驶证,且驾龄不少于3年(以初次领证日期至开标当日计算为准):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 )驾驶员清单(至少包括姓名、身份证号);
2 )上述驾驶员的有效驾驶证(驾驶员数量以驾驶证数量为准,多家投标人提供同一驾驶员时,该人员无效,不作围串标判定)。
3.1.4 驾驶员能力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驾驶员应保证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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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素质良好;
-
符合招标方的工作能力要求并通过招标方的能力考核;
-
提供的驾驶员在进行场地试验前,必须具备相关试验场地驾驶资格(驾驶资格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按投标文件格式中给定的条款和格式提供上述承诺,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分公司投标。
3.4 本次招标 接受 小规模纳税人投标。小规模纳税人投标的,应提供《小规模纳税人声明》。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 ) 被一汽集团列入黑名单期限内或被一汽奔腾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2-08 23: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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