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华中公司2025年智能排流器、智能极性排流器采购采购公告
湖北
-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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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公司2025年智能排流器、智能极性排流器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TC25061D0
一、采购条件
华中公司2025年智能排流器、智能极性排流器采购,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代理机构为。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活动。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随着建设的不断推进,确保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至关重要。在华中地区,由于复杂的地理环境和电气干扰等因素,管道的腐蚀问题日益凸显。智能排流监测仪作为一种先进的设备,能够实时监测管道的排流情况,为管道的安全防护提供有力保障。华中公司2025年智能排流器采购项目需采购102套智能极性排流器、42套智能排流器,技术标准执行《华中分公司智能排流器技术要求》、《华中分公司智能极性排流器技术要求》。
2.2采购范围:
102套智能极性排流器、42套智能排流器:
| 所属单位 | 智能极性排流器 | 智能排流器 |
| 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7 | 16 |
| 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 38 | 13 |
| 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 57 | 3 |
|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 / | 10 |
| 合计 | 102 | 42 |
2.3交货时间:
订单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交货(以实际需求为准)。
2.4交货地点:
湖北省内。
2.5质保期:
设备现场最终验收日期后24个月或交货后36个月(此36个月仅适用于由于
业主原因导致验收不能按时进行时),以先到为准。
2.6 最高限价:
180 万元(含 $13%$ 增值税,设备费、保险费、装运费、以及指导安装及调试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2.7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响应人不能同时参与响应。如发现此类情况,响应将被否决。
3.1.2 响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1.3 本次询比接受制造商响应,接受代理商响应,不接受流通商响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1.4 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
响应人须是有能力完成采购货物系统设计、安装调试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或由上述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响应人如为代理商,应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及制造商声明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必须出具声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诺:
(1)响应文件中技术部分已被确认。(2)响应文件中交货期已被确认。(3)制造商负责技术服务,或提供对响应人技术服务的授权和服务支持。(4)承诺负责签署合同的技术附件(即,合同技术附件必须由制造商授权人以制造商的名义签署)。
3.2财务要求:
3.2 财务要求:3.2.1 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宣告破产或被认定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2.2 响应人需提供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须有编号、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响应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4 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同等)和现金流量表(或同等)扫描件;事业单位仅需近一年度(2024 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同等)和现金流量表(或同等)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4 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供应商为资不抵债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3.3 业绩要求:响应人应至少提供近 5 年(2020 年 1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1 例智能极性排流器或智能排流器或相近产品的有效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或订单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物资明细页和盖章页)、对应的发票扫描件至少 1 张(评审小组现场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 veri.chinatax.gov.cn 网站进行查验,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无法验证的视为业绩无效)。
3.4信誉要求:
3.4.1 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2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记录及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 响应人没有采购人禁止其响应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被及采购人列为失信
人员名单、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5提交最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采购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评审小组应在评审现场对以上条款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响应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3.5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
3.6其他要求:
3.6其他要求:3.6.1响应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华中分公司人员中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6.2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 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08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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