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2025年第60批招标招标公告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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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进度 |
| 1.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500kV计量CT、PT精度校验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若有顺延则按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
| 2.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真空吸尘装置设备采购 | 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
| 3.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烟气深度余热利用系统钢支架采购(流标重招) | 2026年2月20日前完成交货 |
| 4.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厂区检修箱、照明箱及就地配控箱设备采购(流标重招) | 中标通知发出后30日内 |
| 5.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x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仓储场地厂外租赁服务 | 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若有顺延则按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
| 6.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 | 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两台机组通过168h试运行并完成约定的全部工作 |
2.2招标范围
|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求/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信息服务费(元) |
| 1. | DNYZC-2025-12-02-007-01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500kV计量CT、PT精度校验服 | 1批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关口计量500kV电压互感器(PT)/电 | 详见技术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若有顺延则按项 | 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 | 300 |
| 务 | 流互感器(CT)(比值差、相位差)的准确度试验服务,试验结果应满足国家、行业以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的规程、规定要求。 | 规范书 | 目业主通知为准 | 二期项目施工现场 | ||||
| 2. | DNYZC-2025-12-02-007-02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真空吸尘装置设备采购 | 1批 | 提供1辆功能完全,适用于锅炉房、煤仓间、码头区域的真空吸尘设备。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 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 500 |
| 3. | DNYZC-2025-12-02-007-03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烟气深度余热利用系统钢支架采购(流标重招) | 1批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烟气深度余热利用系统钢支架采购,含钢结构及镀锌格栅板,不含平台扶手栏杆,单台机组参考重量289.6t,本次采购两台机组用量。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26年2月20日前完成交货 | 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 1000 |
| 4. | DNYZC-2025-12-02-007-04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厂区检修箱、照明箱及就地配控箱设备采购(流标重招) | 1批 | 厂区检修箱、照明箱及就地配控箱设备采购,供货范围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配合和进行方案优化工作等。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中标通知发出后30日内 | 国家电投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 1000 |
| 5. | DNYZC-2025-12-02-007-05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x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仓储场地厂 | 1批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基建期部分仓储场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若有顺延则按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1001号上海外高桥发电 | 1000 |
| 外租赁服务 | 地、库房设施租赁(距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周边直线距离10公里范围内)及配套安保、监控服务。 | 范书 | 有限责任公司厂 | |||||
| 6. | DNYZC-2025-12-02-007-06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 | 1批 | 按照DLT/647关于电站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制造质量检验的规定和集团公司《新建煤电机组受监金属部件到货验收实施细则》的要求,提高锅炉、压力容器、承重部件的安全性能,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2×1000MW千瓦超超临界机组锅炉(含承重部件)和压力容器、汽轮发电机组进行安全性能检验、检测工作。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两台机组通过168h试运行并完成约定的全部工作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1001号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 1.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500kV计量CT、PT精度校验服务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
|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诺类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具有近5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输电等级为50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试验或调试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等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或竣工验收证明(若竣工需提供)等有效业绩证明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类型、承包范围以及验收、评价等情况。提供的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盖章。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2.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真空吸尘装置设备采购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的产品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 3.具有近8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最大吸尘量大于20t/h的真空吸尘装置设备供货且投运1年及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投运证明需有最终业主盖章));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 3. | 漕泾综合能源中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
| 心二期项目烟气深度余热利用系统钢支架采购(流标重招)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 |
|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
| 5.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仓储场地厂外租赁服务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近5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个自有产权的仓储场地租赁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6.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 |
| 2.具有近10年内(自2015年6月1日起,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600MW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机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拟派项目负责人(又称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近10年内(自2015年6月1日起,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个电厂检测类服务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fcel> | <fcel> | <nl>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2月02日至2025-12-08 17:00(北京时间)。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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