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司青岛作业区储罐附件VOCs专项治理密封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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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山东公司青岛作业区储罐附件VOCs专项治理密封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TC25061CD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山东省
标段数量:
2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本项目预算已下达,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山东公司青岛作业区储罐附件VOCs专项治理密封类物资采购项目一标段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免费获取
开标时间:
2025-12-26 08:3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山东公司青岛作业区储罐附件VOCs专项治理密封类物资采购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6.1基本资格要求 6.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投标人须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事故(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1.3本次招标允许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参与投标的代理商需取得产品制造商的代理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财务要求: 1、6.2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业绩要求: 1、6.3业绩要求 6.3.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3.2投标人应至少提供1项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所供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提供的产品应与本次投标所提供产品的性能或技术参数相近,业绩表应包括物资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 注: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包括合同首页、技术参数相关页、交易双方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产品的性能或技术参数,须同时附对应的技术协议或者技术白皮书等证明文件)、对应发票(可提供部分合同金额)的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合同发票应一一对应,2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不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信誉要求: 1、6.4信誉要求 6.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4.2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4.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注:6.4.1、6.4.2、6.4.3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6.4.4 投标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已移出或超过有效期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6.4.5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一经查实有造假行为取消入围资格,并列入国家管网集团山东公司供应商黑名单。须提供对应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或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人员要求: 无 其他要求: 1、6.5其他要求 6.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5.2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山东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山东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6.5.3技术要求 (1)导向(量油)管密封和支柱密封套所用主体材质为热可塑性氯磺化聚乙烯,应具备耐化学腐蚀、耐磨、耐紫外线及耐臭氧的特性,具有优异的拉伸强度及柔韧性,导电性氯磺化聚乙烯表面电阻应不大于 1.0x107Ω。关于导电性氯磺化聚乙烯材质,供应商应提供具有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量油管、导向管装设密封囊套后,在储罐正常运行期间,量油管、导向管处的VOCs检测值不应超过500μmol/mol《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乙方须提供导向(量油)管密封运行后检测值不超过500μmol/mol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根据HJ 1230-2021《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检测要求)。 6.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山东公司青岛作业区储罐附件VOCs专项治理密封类物资采购项目二标段
标段编号:
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免费获取
开标时间:
2025-12-26 08:3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山东公司青岛作业区储罐附件VOCs专项治理密封类物资采购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6.1基本资格要求 6.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投标人须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事故(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1.3本次招标允许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参与投标的代理商需取得产品制造商的代理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财务要求: 1、6.2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业绩要求: 1、6.3业绩要求 6.3.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3.2投标人应至少提供1项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所供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提供的产品应与本次投标所提供产品的性能或技术参数相近,业绩表应包括物资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 注: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包括合同首页、技术参数相关页、交易双方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产品的性能或技术参数,须同时附对应的技术协议或者技术白皮书等证明文件)、对应发票(可提供部分合同金额)的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合同发票应一一对应,2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不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信誉要求: 1、6.4信誉要求 6.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4.2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4.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注:6.4.1、6.4.2、6.4.3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6.4.4 投标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已移出或超过有效期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6.4.5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一经查实有造假行为取消入围资格,并列入国家管网集团山东公司供应商黑名单。须提供对应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或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人员要求: 无 其他要求: 1、6.5其他要求 6.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5.2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山东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山东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6.5.3技术要求 (1)导向(量油)管密封和支柱密封套所用主体材质为热可塑性氯磺化聚乙烯,应具备耐化学腐蚀、耐磨、耐紫外线及耐臭氧的特性,具有优异的拉伸强度及柔韧性,导电性氯磺化聚乙烯表面电阻应不大于 1.0x107Ω。关于导电性氯磺化聚乙烯材质,供应商应提供具有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量油管、导向管装设密封囊套后,在储罐正常运行期间,量油管、导向管处的VOCs检测值不应超过500μmol/mol《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乙方须提供导向(量油)管密封运行后检测值不超过500μmol/mol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根据HJ 1230-2021《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检测要求)。 6.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12-05 18: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12-11 18:00: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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