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公司金陵电厂2026-2028年非生产及公务车辆运输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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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江苏公司金陵电厂2026-2028年非生产及公务车辆
运输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2-1-115-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江苏公司金陵电厂2026-2028年非生产及公务车辆运输服务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金陵电厂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有2台1030MW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系统为一炉一塔设置,包括烟气系统、SO2吸收系统、石灰石浆液系统、石膏排出系统及废水处理系统,主要构建筑物有吸收塔、WGGH、脱硫综合楼、石膏脱水楼及废水处理楼等。除灰系统主要为一炉一套电除尘、输灰仓泵、6台输灰空压机、3座灰库及附属设施、一炉一座渣仓,渣水公用系统,输灰综合码头及转运站,500立方含煤沉淀池,含煤废水沉淀池及含煤废水复用水池两座,检修楼,浴室,煤检楼、原煤样楼等。
2.2采购范围:
华能金陵电厂车辆管理及车辆驾驶等,本项目有关车辆驾驶、台账管理、日常保养、文明保洁、安全行车、送检送修等劳务服务工作等,不少于21人。详见技术规范书。
2.3计划服务期: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三年的服务。
2.4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华能江苏公司金陵电厂2026-2028年非生产及公务车辆运输服务服务招标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政审批部门颁发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车辆通勤或车辆运输服务或劳务派遣的合同业绩(单个业绩合同时间至少为一年,分包业绩无效),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 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5日至2025-12-11 23:59(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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