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宁夏能化公司石灰石、煤炭厂内堆垛和转运业务项目其他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宁夏
-银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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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宁夏能化公司石灰石、煤炭厂内堆垛和转运业务项目其他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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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能化公司石灰石、煤炭厂内堆垛和转运业务项目其他运输服务(招标编号:NWZ251218-9001-106844)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其他运输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宁夏能化公司石灰石、煤炭厂内堆垛和转运业务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其他运输服务 | 1.000 | 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3)属于同一集团的母公司、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不分标段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分标段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董事、监事、高管为同一人的两个公司也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2021年以来货物运输业绩不少于1份,单份合同金额≥100万元,业绩要求附合同彩色复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发票;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员工劳动合同和最近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为项目负责人的除外)。 (2)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近5年(自2021年以来),具有类似业绩不少于1份,需提供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任命书作为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13 16: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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