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茂名分公司盘根框架协议盘根等招标公告
广东
-茂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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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茂名分公司盘根框架协议盘根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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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茂名分公司盘根框架协议盘根等(招标编号:NWZ251210-5303-107035)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盘根等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茂名分公司盘根框架协议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其他填料密封 | 1.000 | 批 |
| 2 | 盘根 | 1.000 | 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 投标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2023年-2024年有成功使用盘根(主要成份为石墨、石墨+、碳纤维、四氟乙烯纤维、合成热固纤维)的业绩合同总金额50万元,需提供相关合同,对应发票。无合同、发票件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1份使用工况为560℃10Mpa环境的最终用户提供的填料连续运行时间2年及以上有效使用证明,最终用户提供泄漏量<100PPm的有效证明,证明必注明用户的联络人及联络方式。投标人提供相应的业绩表(业绩表有:合同号、配件名称、买卖双方名称、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合计、对应发票号等),不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按盘根配件框架协议明细表物资储物于商数量进行储备。 (2)投标人承诺协议配件清单内容作全部报价。 (3)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按到用户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4)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茂名石化标准文本设备采购框架合同的全部条款(详细见招标文件附件)。 (5)投标人必须承诺框架协议报价清单配件应符合《茂名分公司盘根技术条件》要求,不能随意更换生产厂或品牌。 (6)投标人必须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文件不存在虚假的资料及证明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16 15: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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