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栾川县金顶之约内容制作及传播活动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单一-2025-1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栾川县“金顶之约”内容制作及传播活动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评审日期:2025年12月09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栾川单一-2025-1 | 栾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栾川县“金顶之约”内容制作及传播活动项目 | 需解锁 |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 900,000.00 | 元 | 评审价格:900000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栾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栾川县“金顶之约”内容制作及传播活动项目 | 栾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栾川县“金顶之约”内容制作及传播活动项目 | 合格,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 合格,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常熠(评审组长)、延建伊、马娅楠(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执行,以成交价为基数计取。
收费金额:15,3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我单位计划实施《栾川县“金顶之约”内容制作及传播活动》项目,主要内容为:通过高水平的内容策划、视频制作与权威媒体传播,提升栾川县“金顶对话”品牌的影响力与美誉度,围绕“金顶对话”主题,策划、拍摄并制作三期高质量视频内容,并依托国家顶级媒体平台进行全方位、矩阵式传播,深度宣传栾川县在文旅融合、与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成果与亮点。该项目具有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推荐单一来源采购单位为:需解锁。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栾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栾川县文化艺术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