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配套金昌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特殊消防系统招标公告
甘肃
-兰州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90/18-QT-102 )
一、 招标条件
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配套金昌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特殊消防系统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甘肃华电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兰州新区泰山路2569号中国华电大厦 。
2.2项目规模: 建设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
2.3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全厂特殊消防系统的供货及施工,且供货及施工进度必须满足本项目机组调试运行的要求,服务期最终以通过当地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为止。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特种消防系统及配件-甘肃华电金昌2×1000MW煤电项目特殊消防(CHDTDZ090/18-QT-10201): 本项目2台1000MW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全厂特殊消防系统,包括气体灭火系统(IG541气体灭火系统、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低压CO2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水炮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探管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系统的设计(包括基本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设备(包括配套附属设备)供货、工程施工、管理、调试、系统第三方消防检测、投运、消缺、竣工、性能试验、报验等;负责第三方消防图纸审查、组织消防评审会,直至取得消防及住建部门消防验收审查合格意见书(含全厂报审、验收、咨询、评审、取证等通过审查全过程的费用及工作);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的交付,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特种消防系统及配件-甘肃华电金昌2×1000MW煤电项目特殊消防】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1项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项目配套的全厂特殊消防系统(含火灾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二次设计(含配合设计)、设备供货施工的完工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其中包含当地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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