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锦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苍南县中心城区中心区单元32-4地块商住基建项目监理
浙江
苍南县锦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苍南县中心城区中心区单元 32-4地块商住基建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苍南县锦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苍南县中心城区中心区单元 32-4地块商住基建项目 已由 苍南县发展改革局 以 项目代码: 2509-330327-04-01-128373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苍南县锦和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苍南县锦和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苍南县锦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苍南县中心城区中心区单元 32-4地块商住基建项目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苍南县中心区单元32-4地块,具体位于苍南县灵溪镇渎浦路以东、同安路以南、锦绣路以西、玉苍路以北。总用地面积约32806平方米(折合约49.21亩),本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123451.96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2015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40596.68平方米、商业零售用房建筑面积18922平方米、商务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1896.32平方米、相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建筑密度≤55%,建筑高度≤100米。本项目总投资约106814万元。
2.2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为监理合同签订至工程验收、结 算 审核完成、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3招标范围:苍南县锦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苍南县中心城区中心区单元32-4地块商住基建项目建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 工程缺陷责任期 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甲 级资质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注册专业为 房屋建筑工程 , 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温州市范围内 有: ? 零个在监项目。
3.4 其他要求: /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
4.2 R 采用 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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