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元宇宙智慧教育研学基地项目第二标段(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南
就汝州市元宇宙智慧教育研学基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现就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GZ25-11-17-01
2.项目名称: 汝州市元宇宙智慧教育研学基地项目第二标段(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17日
5.评审日期: 2025年12月10日
二、项目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建设内容、建设地点、质量要求或工期等)
1. 采购 内容: 汝州市元宇宙智慧教育研学基地项目 - 室内精装修工程 ( EPC )
2.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3.招标范围: 室内精装修工程 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准备、施工、相关设备采购、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工作
4.质量 要求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并最终通过审批;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5.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6. 合同履行期限: 180日历天
三、评委评分情况
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见附件一】;
2、各评委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见附件二】。
四、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有或无并说明): 无
五、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联合体牵头人:需解锁
联合体成员:需解锁
得分: 90.56
投标报价: 设计费:大写: 百分之贰点捌柒 小写: 2. 87 %
建安费:大写: 百分之玖拾玖点捌捌 小写: 99. 88 %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胶东路 99号67号楼商业107户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并最终通过审批。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 : 180 日历天
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苏新杰 证书编号 : 鲁 需解锁09081
设计负责人:宋义涛 证书编号:20133102551
施工项目经理: 苏新杰 证书编号: 鲁 需解锁09081
技术负责人: 谢峻峰 证书编号: 01150621213
项目组成人员 :施工员:姚斌 质量员 :安康 安全员:郭志闯 材料员 :杨帆 资料员:巩霞
第 二 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牵头人 : 中交瑞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得分: 86.25
投标报价: 设计费:大写:百分之贰点玖零 小写: 2.90%
建安费:大写:百分之玖拾玖点捌伍 小写: 99.85%
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 16号1幢19层A座1911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并最终通过审批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 : 180 日历天
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 卢少文 证书编号 : 京 需解锁05350
设计负责人: 李楠 证书编号: 20224101491
施工项目经理:卢少文 证书编号: 京 需解锁05350
技术负责人: 高冬 证书编号: C需解锁996
项目组成人员 : 施工员 : 赵洋 质量员 :郑达 安全员 : 金昊 材料员 : 高波 资料员: 刘燕云
第 三 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牵头人 :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 郑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得分: 78.99
投标报价: 设计费:大写:百分之贰点捌贰 小写: 2.82 %
建安费:大写:百分之玖拾玖点柒玖 小写: 99.79 %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 114号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并最终通过审批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 180日历天
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 张鹏飞 证书编号: 京 11120需解锁
设计负责人: 张忍鹏 证书编号: 20244101748
施工项目经理:张鹏飞 证书编号:京 11120需解锁
技术负责人: 高阳 证书编号: 8230698
项目组成人员 : 施工员: 张元 质量员 : 于波 安全员 : 冯志远 材料员 : 李建军 资料员: 李丽
六 、候选人投报业绩 : 无
七、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参照豫招协【 2023】002号文附件规定的标准由中标人按中标价及概算计算后支付,此部分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到其投标报价中。
收费金额: 284500元
八、 公示发布的媒介及 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汝州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日。
九 、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对本次中标 候选人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 示 发布之日起三日内,按照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若有投诉,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