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宝鸡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诈预警系统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ZBZC2025168B-2
项目名称:宝鸡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诈预警系统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5,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诈预警系统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 1,995,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995,8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反诈预警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995,8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诈预警系统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文件执行);(1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诈预警系统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2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2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2-25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