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格尔木)能源有限公司一期2×660MW煤电项目翻车机系统运维外委服务招标公告
青海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01/25-QT-013 )
一、 招标条件
青海华电格尔木一期2×660MW煤电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能源[2023]635号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格尔木)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 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
2.2项目规模: 本期建设2 × 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2.3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 服务时间为2年,暂定2026年02月01日至2028年01月31日,具体开始服务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生产运营-翻车机系统运维外委服务(CHDTDZ001/25-QT-01301):青海华电格尔木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翻车机系统运维外委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翻车机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操作、日常巡检、定期工作,年度滚动检修、抢修、定检工作、日常消缺与维护保养(不含电气一次设备维护)、设备治理、文明生产和厂内站(技术交所、信号综合楼)设备治理、维护、翻车机区域所属设备设施、生活水、工业水、消防水管道焊接、防腐(不含脚手架、保温)等相关工作;火车车厢余煤清扫及其附属作业(含车底清扫、煤篦子清理、余煤转运至煤场、铁路专用线清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翻车机系统运维外委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方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具有有效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有效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原有五级及以上资质过渡期内有效,过渡期截止2025年12月31日)。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包含燃煤发电机组翻车机运维的合同业绩(1项运行合同业绩和1项维护合同业绩合并为1项运维有效合同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运行及维护技术清单页、技术协议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运维合同发票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